调强放疗在头颈部鳞癌具有剂量学、局部控制 率和远期放疗相关的不良反应等方面的优势[1]。由 于调强放疗的剂量梯度陡峭等物理学特性,可同 时对多个靶区给予不同的剂量水平的照射即实施 同步补量照射技术。与常规放疗相比,调强放疗 的总治疗时间、分次剂量和总剂量均有所不同[1]。 目前在进行头颈部鳞癌调强放疗时,总治疗时间 多为6~7周、分次剂量为1.6~2.5 Gy,照射次数在 30~35次(多数为每天一次),总的照射物理剂 量为66~74 Gy[1, 2],在不同研究中剂量分割方案并 未完全统一。由于头颈部鳞癌具有相对一致的生 物学特性和治疗策略,调强放疗时剂量分割模式 大体上相对统一,多数肿瘤周围包括众多的早反 应和晚反应组织且对照射反应即生物效应也有所 不同。通过线性二次方程[3, 4]可以计算肿瘤和各种 正常组织在不同剂量分割模式下的等效生物剂量 (biological equivalent dose,BED),明确头颈部鳞 癌调强放疗时的最佳剂量分割。本研究通过BED 计算公式从理论上计算头颈部鳞癌调强放疗时不 同分割方案中的肿瘤和正常组织的BED从而分析 其最佳分割模式和探讨治疗总时间延长对肿瘤及 正常组织BED的影响。 1 资料与方法 1.1 生物等效剂量相关参数的计算
1.1.1 BED计算公式
BED与照射所致的肿瘤细 胞对数杀伤成比例关系,作为测量照射的生物损 伤效应的指标。BED主要受到分次剂量的大小、 总的治疗时间(从首次放疗开始到末次放疗的时 间间隔)、反应细胞内在放疗敏感度的α值(α=放 射敏感度)和在特定时间内所有可修复的放射损 伤的β值(β=靶细胞的修复能力)的影响。BED的 计算公式为:
晚期并发症BED通过公式(1)计算, α/β=3 Gy(即Gy3),对晚反应组织无需 考虑时间因素,对于头颈部鳞癌来说通常低于117 Gy3[3, 4]。 1.1.3 肿瘤BED和早反应组织BED
肿瘤组织和早反应组织如口腔黏膜的BED可通过公式(2) 进行 计算:
照射所致的杀伤对数级的 计算公式为:
通过上述公式计算肿瘤、早反应组织、晚反 应组织BED和肿瘤对数级杀伤数,比较在不同分 割模式下上述四项参数的大小,综合分析得出最 佳的分割模式。所有的比较均与常规放疗条件下 计算的参数相比,在常规放疗中,分次剂量为2 Gy,分割次数为35次,总剂量为70 Gy,总照射时 间为42天。在不同分割方式的调强放疗计划中分 别设定调强放疗的相同物理剂量和BED与常规放 疗,即分别改变分次剂量和分次数(总治疗时间 相应发生改变)分别计算上述不同参数。实际上 由于放疗的不良反应和患者的依从性等多方面原 因,可能存在治疗期间中断治疗的情况,我们假 设在常规分割模式下,仅改变延长总治疗时间并 比较治疗延长的时间对上述BED的影响。总之, 比较分别改变分次剂量、治疗总剂量和(或)总 治疗时间比较BED参数,从理论上分析比较不同 分割方法和延误治疗对BED的影响。 2 结果 2.1 目前较多的研究采用33次分割的优化
通常情况下,33次分割(每天一次)的治疗 总时间为44天,分次剂量从2.12 Gy提升到2.30 Gy 时,物理剂量相应从70.0 Gy提升到75.9 Gy,肿瘤 BED从69.6log10提升到78.2log10,早反应组织BED 从55.5log10升高到64.1log10,晚反应组织BED则从 119.4Gy3升高到129.5Gy3,肿瘤杀伤对数级从10.6 升高到11.9,见表 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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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1 不同分割方法的BED和肿瘤杀伤对数级 Table 1 BED and tumor cell log kill in different dose-fractionation |
保证在常规照射(70 Gy,35次,每次2 Gy, 总治疗时间46天)中肿瘤BED为84log10下,在 IMRT治疗模式中如保证肿瘤BED为84log10的前 提,照射次数由35次逐次减少至25次,分次照射 剂量则从2.0 Gy升高至2.66 Gy,总治疗时间同样从 46天递减到32天,相应的肿瘤照射剂量从67.5 Gy 提升到76.9 Gy,早反应组织BED从53.1 log10升高 到64.4 log10,晚反应组织BED从119.5Gy3逐渐减低 至113.5Gy3,肿瘤杀伤对数级从10.3升高到11.7, 见表 1。 2.4 延长总治疗时间对肿瘤BED的影响
在目前常用的33次分割中,总剂量为70 Gy 时,总治疗时间延长导致肿瘤BED降低,总治疗 时间每延长一天(1~7天)肿瘤BED降低0.8Gy10, 与之相对应的是肿瘤BED丢失降低1.4%,见图 1; 肿瘤杀伤对数级从10.6逐渐降低到9.9,每延长一天 肿瘤杀伤对数级降低0.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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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1治疗总时间延长天数与肿瘤BED下降的关系 Figure 1The relationship of overall treatment delayed days and tumor BED loss |
本研究的理论分析结果表明在头颈部鳞癌调 强放疗中,每次照射2.28 Gy~2.32 Gy共30次照 射,总治疗时间为39天,可保持与常规放疗相 当的物理剂量或总BED,肿瘤BED可达到72~74 log10,肿瘤杀伤对数级达11.0~11.2,晚反应组 织BED低于119 Gy3,但是早反应组织BED达 58.7~60.4 log10。在不同剂量分割方案中如保持照 射剂量为70 Gy的分割方案或持照射BED为84 log10 方案,当分割次数为31~35时,尽管早晚反应BED 在可接受的范围内,由于肿瘤细胞杀伤对数级低 于11左右;而当分次数为25~29时,尽管可获得较 为满意的肿瘤细胞杀伤对数级,由于早反应组织 BED过高而不能接受。因此6周治疗(30次分割, 分次剂量为2.28~2.32 Gy,每天一次)相对来说 是比较好的方案,可以较好的平衡肿瘤控制和治 疗相关不良反应;进行头颈部IMRT时尽量不延长 总的照射时间,每延长一天肿瘤BED降低0.8 log10 (即1.4%),肿瘤杀伤对数级也随之降低0.1。
Flower [3]综合分析了目前已发表的关于头颈 部鳞癌的分割方案,总体表明在比较成功的分割 方案中分次剂量为1.15~2.0 Gy,多采用常规分割 或超分割,照射剂量(BED)为67.2~81.6log10, 总治疗时间为3 9 ~ 4 6 天[ 5 ], 肿瘤杀伤对数级 为10.04~11.48,早反应和晚反应BED分别为 52.6~61.3 log10和103~116.7 Gy3。在总治疗时间 小于39天的分割方案中尽管肿瘤杀伤对数级大 于11(意味着1011个肿瘤细胞中存活的肿瘤细胞 不到1个),由于早反应BED大于61 log10 而不能 接受。Flower[3]的分析结果显示对头颈部鳞癌来 说,能取得较好疗效的分割方案,其肿瘤杀伤对 数级均在11左右,但是超过11.2也将导致治疗不 良反应过大,而对早反应和晚反应BED则分别建议 低于61log10和116.7Gy3。在我们的分析中30次的 分割,肿瘤杀伤对数级达11.0~11.2,早反应组织 BED为58.7~60.4 log10,但是晚反应组织略有增加 (<2%),分别为116.7 Gy3和118.8 Gy3。而其他的 分割方案由于肿瘤杀伤对数级较低或正常组织的 BED太高而不能接受。但是需要特别指出之处的 是在本研究中早反应和晚反应组织BED分别根据 口腔黏膜和脊髓的放射生物学数据计算[6]。
理论上,设计一个放疗方案要求保证肿瘤杀 伤对数级最大,由于肿瘤和上呼吸道黏膜对治疗 反应的不能耐受导致治疗中断可以比较容易计算 肿瘤疗效损失与总治疗时间延长之间的关系。 在这些理论分析中,晚反应组织BED计算相对 简单,不需要考虑治疗总时间对BED影响等问 题,但是需要确保新的治疗方案中反应BED低于 116.7Gy;而早反应组织BED的计算更复杂,到目 前为止尚不能确定早反应发生的确切时间,应保证 早反应组织的BED低于61 log10,即等效于2Gy照射 的剂量(equivalent dose,EQD10/2)为51 Gy[3]。
由于治疗相关不良反应使患者不能耐受而导 致总治疗时间延长对总体疗效的影响目前仍不十 分清楚。最佳的放疗方案应遵循在确保治疗剂量 和正常组织BED在可接受的范围内,给予最少的 照射次数即最短的总治疗时间。FlowerF[3]关于头 颈部鳞癌放疗结果的综合分析表明肿瘤BED相差 2%预示着局部控制率差异达到4%~5%。在我们的 理论计算分析中显示总治疗时间每延长一天,肿 瘤BED降低1.4%(0.8log10),如果根据Flower[3] 的数据接受外推可能提示局部控制率约损失 2.8%~3.5%,提示一个合理的剂量分割方案应该是 在给与足够的治疗剂量的前提下,保证治疗无因 不良反应不能耐受而需要延长治疗总时间。
调强放疗作为新的治疗技术,由于陡峭的剂 量梯度,计划靶区外的正常组织剂量分布与常规 放疗有所不同:其剂量分布更不均匀、低剂量照 射区域更大、单次治疗时间也较常规放疗时间 长。Flower[3]分析中所有的患者均接受常规放疗, 尽管这些数据可能不能完全适用与调强放疗的剂 量分割模式,但是可以提供重要的参考。到目前 为止,对头颈鳞癌调强放疗的最佳分割方案中, 多根据以前常规放疗的结果从理论上推测调强放 疗剂量分割优化模式[7]。本研究属于理论计算,其 前提是未考虑全身化疗和(或)靶向药物对肿瘤 和正常组织的影响,而目前的多数头颈部鳞癌需 要联合放疗和化疗综合治疗。另外,研究仅考虑 每天一次的分割放疗,超分割放疗未纳入到本研 究中。
利用线性二次方程从理论上分析肿瘤和不同 正常组织的生物等效剂量,表明头颈部鳞癌调强 放疗的最佳剂量分割方案为在6周内完成每天一 次的30次照射,这样的剂量分割方案可以较好地 平衡肿瘤和正常组织的生物等效剂量;在设计头 颈部鳞癌调强放疗方案时尽量降低正常组织的生 物等效剂量从而保证所有的放疗在预定时间内完 成、避免不必要的延长总治疗时间而降低肿瘤生 物等效剂量。这个理论计算推导的剂量分割模式 需要在临床上进一步验证,另外全身治疗如化疗药 物和靶向药物、超分割与调强放疗之间的相互作用 对其剂量分割模式的影响也需要进一步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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